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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退学处理公告

发布日期:2026-04-24  来源:   点击量:

以下共 1 名同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未达到毕业要求。,宁夏大学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及《宁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宁大校发〔2018254号)第八章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拟向你作出退学处理。

具体信息如下:

石大为,学号22020132264,于 2020 9 12 日入学,接受宁夏大学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,专业为旅游管理,学习类型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,学制为 3年。你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未达到毕业要求。

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,请在 2026 4 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陈述、申辩您的相关事实、理由及依据。逾期未提出陈述、申辩的,视为对上述处理无异议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陈述申辩的方式:书面陈述申辩

联系人:刘志林   联系电话:0955-7655367

提交方式:当面递交陈述申辩书(需签收)

提交地址:中卫市沙坡头区宁夏大学中卫校区惟实楼303办公室

宁夏大学前沿交叉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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